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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英语的专业硕士研究的生英语的免修暂行规定最新版.pdf 6页




实用标准文案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2013 年 8 月修订下述教学安排及考试规定是为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同济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 研究生制定。 一、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总述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以下简称“硕士生英语”)学习时间为两学期,教学组 织安排采用课程选修与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英 语综合技能和学术英语能力研究生英语免修考试研究生英语免修考试,特别是以英语从事专业研究工作的能力,硕士生英 语开设具有较高要求的各类学术研究型和应用型课程。课程分4 个模块,共 8 门 选修课 (详见二、教学组织与安排 )。每学期期末, 各选修课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测评; 为促进硕士生英语综合技能的提高,第二学期期末,硕士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统一 的英语综合水平考试。硕士生英语成绩由选修课测评成绩和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构 成。总成绩合格者,获得3 学分。 二、教学组织与安排硕士生英语采用课堂教学与网上辅导、课堂面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选修课测 评与综合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三门选修课程的学 习和测评。三门课程分两个学期修完,每学期可选修一门或二门课程,每门课程每 周两学时。

学生在第二学期期末参加硕士生英语综合水平考试。三门选修课和英语 综合水平考试总成绩(由四个成绩相加)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为达到教学所规 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 定的目标,硕士生英语课程还充分利用网络教学的优势研究生英语免修考试,开展网络教学和学习,作 为课堂教学的补充。硕士生英语课程设置如下:写作模块《论文写作与发表》《高级写作》《视听说》视听说模块《高级口语》四模块《文献阅读与翻译》阅读模块《高级阅读》《口译》综合模块《商务英语》 三、免修免考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免修免考硕士生英语课程:1.同济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排名前8% 内;2 .获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学位;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80 分或新评分标准568 分( 5 年内有效)。 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4 .TOEFL 成绩老托福 550 分 (满分 677分);机考 240 分 (满分300 分);网考 96 分(满分 120 分 );新托福 96 分(满分 120 分) (2 年内有效);5 .IELTS 成绩 6.5 分(2 年内有效);6 .PETS 5 级考试笔试 80 分,口试 3 分( 2 年内有效);7 .GRE 成绩1280 分(满分 1600 分)( 2 年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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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满足条件 1 者外,免修免考由本人提出申请, 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审 核同意,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符合条件且审核通过者,可免修免考硕士生全部英 语课程和英语综合水平考试,英语成绩登录为“免修”,并取得相应学分。 四、课程选修规定硕士生英语三门课程的学习必须分别从四个不同模块(跨模块)中选择。原则 上每一个模块内只允许选修一门课程;在同一模块内选择两门课程者研究生英语免修考试,其中有效成 绩为一门,其余完成的课程学习作无效处理,并须补修其它模块的课程。 五、综合水平考试细则1.综合水平考试时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内。2 .综合水平考试内容:英语基础技能考试,包括听力、词汇、阅读和写作四部分。 (含网上教学内容)3 .综合水平考试计分方法:综合水平考试卷面满分为100 分。4. 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英语总成绩的40% 。 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 六、选修课程考试细则1.选修课程考试成绩占英语成绩60% ,即每门课程占 20% 。2 .课程考试时间:每学期期末教学周内。3 .课程考试内容:所设课程的教学内容。4 .课程考试要求与计分方法:课程考试以学业能力考查为主,考试成绩满分为 20 分。 七、硕士研究生英语的成绩核定办法1.硕士生英语考核包括综合水平考试和选修课程考试(详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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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硕士生英语总成绩由综合水平考试成绩(40% )和三门选修课成绩(60% )构成。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的实际得分。3 .综合水平考试不设及格线。4 .选修课程测评不设及格线,原则上不设缓考和补考。5 .凡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和三门选修课成绩的总成绩在60 分以下者,英语成绩为不及格。6 .硕士生英语成绩登录方式:按百分制成绩登录在成绩单上。表一 . 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考核及成绩核定 占内 每 部分 成 容课程考试(60% )绩的% 成绩核定办法 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综 合 水平 考 试 (百分制)(40% ) 选修课 1选修课 2选修课 3 ≥60%实际得分实际得分实际得分实际得分 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 = 综合水平考试( 40% ) + 选修课 1 (20% ) + 选修课 2 (20% ) + 选修课 3 (20% ) 八、硕士研究生英语补考、重修和缓考规定硕士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英语课程学习,并取得学分。1 .补考规定:凡三门选修课测评和综合水平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参加综合水平考试补考,允许补考次数为一次。

补考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补考及格者(此次成绩为总成绩),英语最终成绩为登录为60 分。2 .重修规定:补考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英语课程,允许重修次数为一次。重修总成绩及格者, 英语最终成绩为60 分。不及格者判不通过。 重修课程参照“四、课程选修规定”执行,需选修三门课程。3 .缓考规定:学生因病或突发事件,可以申请综合水平考试的缓考。缓考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批准,并参加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统一组织的考试。未在综合水平考试前申请缓考而不参加考试者,作“缺考”处理,该课程必须重修。 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 九、本规定自 2013级(秋)开始执行。 十、2013级(秋)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凡未获得硕士研究生英语成绩者,按原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研究生院与外国语学院公共英语教学部负责解释。2013 年 8 月同济大学公共英语教学部 精彩文档